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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未’成长︱拒绝诱惑,远离诈骗——漳浦法院开展第七期“法治体验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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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雅贞  发布时间:2024-09-26 09:04:4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识诈、防诈、反诈能力,远离电信诈骗,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25日上午,漳浦法院以“拒绝诱惑,远离诈骗”为主题开展第七期“法治体验日”活动,邀请漳浦第三中学100名学生“打卡”法院,“零距离”体验,“沉浸式”学法,感受法治的权威和力量。

活动中,讲解员带领同学们参观了法院诉讼执行服务中心、信访室、调解室、少年法庭等场所,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庭的主要功能和各项司法便民举措,耐心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让同学们体验式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法院文化。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的庭审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同学们直观了解了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身临其境感受庭审的严肃与公正。

2020年间,被告人黄某和林某分别从居住地安溪县、龙文区出发到达云南省,采取乘车、步行和乘船等方式,偷越我国边境抵达缅甸邦康地区,他们在诈骗窝点充当聊手,负责网上聊天寻找诈骗目标、培养感情、引导客户到虚假赌博网站投资。法庭经过庭审调查和辩论,公诉人指控二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提请法庭对二被告人数罪并罚,分别建议在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四年四个月的幅度内处刑,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旁听庭审后,同学们到大会议室聆听法治讲座。主讲人结合中学生的特点,利用反诈宣传片详细讲解了常见诈骗形式、种类,针对学生实施诈骗的常见手法及危害,通过真实案例引导同学们提高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提醒同学们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时刻提高警惕,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陌生来电不轻信,转账汇款多核实,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和“帮凶”;告诫同学们拒绝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不为犯罪分子进行诈骗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便利,否则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遇到诈骗活动时,及时告诉老师、家长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下一步,漳浦法院将继续为中小学生派送法治“营养餐”,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将法治的种子撒入学生们的心田,用司法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蓝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