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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争先争效 | 金银墙:以司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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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审判 福建高院  发布时间:2023-05-11 09:55: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国审判》杂志“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刊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署名文章《以司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现予以全文刊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命题,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进行了全新而系统的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极大丰富和发展,对于全党全国人民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只有建立在法治轨道上的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快速推进、有效实现。人民法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人民法院必须深刻把握司法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把司法工作的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考量,既要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也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运用好法治化手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提升全面依法治国整体效能。司法工作的现代化并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现代化,而是各方面的现代化,决定着人民法院应当一体谋划部署、全面推进落实,推动实现司法理念、司法职能、司法服务、司法体制、司法管理、司法能力的现代化。


以司法理念的现代化  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既蕴含民主、公平、正义、权利、自由、秩序、程序正当、法律权威等现代法治精神理念,也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其中,最根本的特色在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遵循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重要论断。同时,其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司法工作的现代化,首先要实现司法理念的现代化,更加注重政治统领,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坚如磐石、坚定不移。只有强化思想指引,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才能确保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方向不偏、主线不移、力度不减。


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建法院更有条件、更有责任、更有感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贯彻得更彻底。福建法院要发挥和运用好这一独特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好学习“党的二十大”载体活动,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闽西苏区法治史展览馆等福建红色司法资源,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单,加强政治督察,确保上级部署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抵制批驳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注重法治思维,准确理解“公正与效率”、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法理情的辩证关系,准确认定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统筹考虑每一个司法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实质性解决问题,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司法职能的现代化  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司法是国家治理的重器。司法职能的现代化是一个从狭义概念向广义概念转变、从理想目标向可期实现目标逐渐转化的历史过程。彭真曾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公、检、法的任务,总是围绕党和国家即全国人民的任务的。”可见,司法职能的现代化必须时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跟进,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对司法工作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到实处,努力以司法职能的现代化助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福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立足多重区位叠加优势,提出要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质量强省、交通强省、开放强省、贸易强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福建法院将紧紧围绕福建省委提出的强省建设目标,聚焦做大做强做优“四大经济”,找准服务保障的发力点结合点,持续发挥金融、破产、涉台、涉外、涉生态、涉知识产权等特色审判优势,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优化厦门、泉州国际商事法庭和厦门涉外海事法庭运行机制,更加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福建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项目取得成效,充分发挥福州、厦门、泉州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福建处在两岸融合发展最前沿,要深化闽台司法交流合作,推出更多更有效益的涉台司法创新成果,把一年一度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办出新意,为促进祖国统一作出福建法院贡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发挥全国首创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和赔偿机制的先发优势,加快森林绿碳、海洋蓝碳司法机制建设,深化文化和自然遗产一体保护,筑牢绿水青山的司法保护屏障。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继续开展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引领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崇德向善。


以司法服务的现代化  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与法治现代化同步进行、相辅相成,这就要求司法服务积极、及时回应共同富裕的法治需求,切实发挥司法助力和保障共同富裕的强大力量。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加具有时代性、多元性和复杂性,对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待。福建法院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始终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司法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品位引领创新力、以品牌提升影响力、以品质保持公信力,切实把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答好司法工作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福建省名有“福”,饱含八闽儿女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待,福建法院要始终牢记人民至上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恪守的最大逻辑,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全力顺民意、察民情、行民盼、解民忧。优化涉民生审判工作机制,妥善审理教育、医疗、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深化完善涉军、涉妇、涉少、涉劳审判和反家暴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主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好寻找“最美法庭”活动,加快推动建设永泰嵩口“中国法庭博物馆”。巩固深化“一站式”建设成果,加强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电子送达等推广应用,做大做强起源于福建泉州的跨域诉讼服务,推动完善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精准化的诉讼服务,切实提升一站式综合效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强化司法公开,积极回应民生需求。围绕2035年“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重点做好执行“强治理、优服务、重监督、提质效”四项工作,推广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以司法体制的现代化  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司法改革工作。党的二十大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并对严格公正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司法改革处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挺进的关键阶段。福建法院要高站位深化改革,坚定改革定力、激发改革动力、释放改革活力、集聚改革合力,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改革的思维和举措、科技的思维和应用、协同的思维和机制,大力推动思维观念创新、方法形式创新、司法理论创新、审判制度创新,尊重基层创新、鼓励创新发展,推动完善符合司法规律、顺应人民需求、具有福建特色的新时代福建法院工作理念、机制、方法、体系,全面推进福建法院司法工作现代化。


福建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打造法治强省进行专章部署,专门对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要求,体现了福建省委对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福建法院要紧紧围绕福建省委部署要求,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这“两驾马车”为司法赋能,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积极配合中央开展新一轮政法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为重点,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化司法制约监督,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扎实开展2023年统一法律适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建立“闽法同判”平台,进一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强化审判组织办案主体责任,健全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制度,完善个案事中监督制度。深化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管辖制度等方面改革,探索推进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审判领域改革,构建具有福建法院特色的司法审判新机制。发挥福建推进数字福建建设起步早、力度大,是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永久举办地的科技资源优势,先行先试、创新创造,全面推动“数字闽法”进阶发展,配合推进省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运用,强化科技赋能,促进社会公正。


以司法管理的现代化  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审判管理是审判工作的“牛鼻子”,事关审判质效、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贯穿审判各个环节,不仅在于管人、管案,还在于管理好人与案的关系,是一项具有基础性、关键性和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可见,审判管理现代化不仅是司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前提和保障。


福建法院要抓紧抓牢审判执行质效这条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优化新型审判管理体系,强化责任管理,深化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效率、效果、效益的同步提升。迭代升级司法运行指标体系,开展司法运行状况季度年度体检。持续完善“司法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案件统一监管平台”,推动实现案件智慧管理、闭环管理、动态管理。诉源治理是破解人案矛盾的治本之策,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之举。要进一步精准化、精细化推动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完善“诉非联动”考评细则,推动将诉源治理工作实质性、可量化纳入法官和法官助理考评范围,实现诉源案件和新收案件持续下降。要着重解决好重点难案攻坚和边清边积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常治长效。要坚持以审判管理为核心,政务事务管理、组织人事管理有机衔接、齐头并进,通过高标准规范管理,实现目标导向更加清晰、权力分工日益明晰、管理格局不断完善、整体运转有序协调,以现代化的司法管理助推福建法院司法工作现代化。


以司法能力的现代化  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人。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在于实现司法主体的现代化。实现司法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围绕建设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使广大法院干警思想、理念、能力真正进入新时代。


福建法院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好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福建法院历来有人才优势,干警学历层次较高,综合素质较好,要继续抓好素能建设,注重在严峻复杂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加强队伍梯次培养,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强化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的示范引领效应,提高队伍整体素能。福建法院干警要敏于发现自己的不足,大兴调查研究,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完善依法能动履职必备的知识体系。要继续抓好班子建设,深入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经过近年来不懈努力,特别是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福建法院干警接受了一次革命性锻造,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要在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上求深化,持续整治司法领域顽瘴痼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的完善建设和下沉推广运用,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深刻吸取法院系统反面典型教训,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在司法全过程,深耕细作福建法院“一书三馆两基地一长廊一百集”法魂文化精品项目,开展好“一地一品牌一特色”建设,传承“八闽文化”精髓,弘扬司法文化新风尚。


来源:中国审判、福建高院



 

责任编辑:蓝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