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聚焦市委“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近日,漳州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比拼行动,出台实施意见(漳中法〔2023〕1号),配套比拼细则,强化审判职能发挥,在争优争先争效氛围中助力提升漳州在全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中的排名,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比拼活动以县区法院为主体,以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参与司法与行政执法等指标省评标准为抓手,围绕法治营商环境日常监测指标、改革创新和重点任务落实三大方面进行,着力实现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省对市营商环境监测指标排名进入全省“标杆”,更高层次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改革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全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比监测指标
促进位提升争优
紧盯营商环境日常监测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等重点指标,聚焦短板弱项、突出正向激励,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日常监测指标提升。
比改革创新
促品牌提升争先
突出“强品牌、创精品”,持续深化拓展漳州法院生态司法创新、涉台司法一体化保护、金融解纷“一站两中心”、“三协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等创新机制。通过打造“一院一品、一庭一品”,推动形成一批获得上级认可、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法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亮点。
比任务落实
促满意提升争效
将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化、问题整改反馈常态化、核查验收精准化,确保重点任务序时推进、督办问题限时整改,促进法治营商环境满意度提升。
来源: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