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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 | 漳州中院一生态司法修复模式获国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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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03 10:16:16 打印 字号: | |

2月7日,漳州中院与闽南师范大学黄旭光教授课题组联合申报的《一种化学淋洗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处理结构》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该专利成果的获得,是漳州生态司法“产学研用”绿色协作机制的最新成果,也为今后生态司法修复模式类型化提供了有效支撑。

专利证书是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满足颁发授予专利权条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申请的专利证书,是一种法律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分为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实用价值大。

本次获准认可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化学淋洗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处理结构》,涉及土壤修复技术领域,通过设置淋洗池、出液槽和收集池,投资成本低,对于污染体积小、污染程度低,不需要大型机械设备的介入,运行成本低,淋洗过程对土壤损伤小,利于修复后土壤功能的恢复,淋洗液被防渗膜、出液槽和收集池隔离在系统内,不会对外部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具体做法来源于漳州中院指导诏安法院审结的王某高等人污染环境案,该案运用漳州中院在全国首创的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以“异位淋洗+植物富集”模式修复污染土壤,取得较好的修复效果。此前该案还成功入选《中国审判》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漳州中院联合闽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省高校智库福建绿色发展研究院、漳州市委党校等创设生态司法“产学研用”绿色协作机制,依托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专业优势及高校科研优势,在个案生态修复地为高校建立教学科研试验田,提供丰富实践样本,促生新的科研成果,并推广运用于修复实践,有效打通“产学研用”最后一公里。




来源:漳州中院

责任编辑:蓝陈圆